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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报讯 (记者沈雪梅)据市教育局消息,全市2006年面向社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咨询、报名工作将于12月1日至7日进行。
   
 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、符合《教师法》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和2006年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,均可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。其中,申请认定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,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(市)、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(含实习指导教师)教师资格的人员,县(市)户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。市区户籍的,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;社会人员由本人到市招办报名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,以学校为单位,按申请资格的种类到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。
   
  《2006年南通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、申请须知》详见南通教育网(http?//www.ntjy.net)。报名表可在南通教育网下载。